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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其他
川北医学院 事业 四川省南充市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一)学院基本情况
川北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是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等医学院校。2007年学院接受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成绩。学院现有基础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临床医学系、麻醉医学系等16个教学机构;开设有品牌专业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10多个专业;有风湿免疫、形态学等7个研究所(室);附属医院9所;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4个;有《川北医学院学报》、《西部医学》2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高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有合作关系。
学校占地1200余亩;现有学生万余人,教职工3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530余人,博士80余人,硕士33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留学归国人员40余人)图书馆藏书94万余册,中外文现刊1200余种。
川北医学院诚邀天下精英加盟我院,并将为加盟者提供相应的事业平台和待遇条件。
(二)招聘岗位、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和实验岗位,均为编制内聘用,对象为往、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本次公招对报考者不作地域和户籍限制。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川北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需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17∶30。报名及填写《川北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等均由报考者通过川北医学院(ww***.cn[点击查看])在网上进行。
本次招聘需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08年12月18日在川北医学院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资格初审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的依据。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应试及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相关工作人员应对报考者信息保密。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逐轮淘汰,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于 2008年12月18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我校将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有效参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低于5:1的,按2: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1、笔试。教师岗位和实验岗位笔试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附件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编写教案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专业答辩及综合面试方式。实验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及综合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知识答辩及综合面试方式,,试讲时须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应变能力、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回答问题准确程度,心理素质、才艺等方面的能力。
(2)实验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及综合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教师岗位专业试讲和实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在《川北医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验岗位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范围内产生。2008年12月26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专业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专业答辩题目在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考生在考试现场抽签确定并随即进行专业答辩。
3、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依据。
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占30) 专业答辩(占30分) 综合面试(占40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4、政策性加分。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加分规定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加分由川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2008年12月25日上午10:00前将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送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5、教师岗位专业试讲和实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复习参考教材见《川北医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验岗位复习参考教材》。专业答辩着重考核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科研素质。
(二)笔试手续办理
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由川北医学院发放《笔试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笔试时间于2008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在川北医学院东校区进行。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笔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四)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12月25日在川北医学院网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陆川北医学院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日回复。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手续办理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12月25日下午17:00前在川北医学院网公布。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于12月26日到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和抽取试讲题目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
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12月26日9:0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自荐材料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该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考试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外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8)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10)符合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前三项之一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08年12月27日在川北医学院东校区(高坪校区)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因面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七)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于2008年12月29日在川北医学院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 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学院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
体检在面试结束后的七日内由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组织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具体时间由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替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由我院决定是否实行递补,如若递补,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 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川北医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川北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其中的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鲜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材料提交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川北医学院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事厅确认。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由川北医学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校园网公布的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 他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初审、复审、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聘用期内)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7-3352198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17-3352198 0817-3352199
省人事厅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40101转8103、8117,028-86759175
监督电话:028-86142803(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0817—3352663 (川北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联系地址:四川南充市高坪校区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637000
联 系 人:朱清云 张卫国 董国礼
联系电话:0817-3352198;0817-3352199
电子邮箱: zhangweiguo98@ Guolid@
附件:1. 《 川北医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 《 川北医学院2008 年公开招聘教师岗、实验岗位复习参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