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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全职,发布于2008-12-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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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08-12-5 15:09:43]

重庆市南岸区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个事业单位的11名工作人员(详见《南岸区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岸人才市场1、2号窗口(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0—12日(9:00-17:00)。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仍不能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不开考,退还报名费。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带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页和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并复印一套,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费每科50元。报名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 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专业科目为各相关专业及相关岗位要求的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21日(星期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早上8:30—:10:00考试《综合基础知识》;10:30—12:00考试《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发布:2008年12月23日在报名点张贴和南岸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报考龙职中教师的专业科目为业务能力测试,测试要求为现场说课,说课时间20分钟,说课教材由龙职中提供,要求应聘者使用多媒体课件,分值100分。报考龙职中教师的业务能力测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1日(星期日)下午2:00起。业务能力测试地点:南岸区龙职中(南岸区茶园新城长庆路1号)。
  2、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其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南岸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编办会同公招单位主管部门进行。 
  面试比例为1:2,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面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上午9:00起,进入面试的人员请于8:30到候考室集中。
  面试地点:南岸人才市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30% 专业科目成绩×40% 面试成绩×30%。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于2008年12月29日在重庆南岸政府信息网发布。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整个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南岸区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南岸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xls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来源:重庆三峡学院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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