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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攀枝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有36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见《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详情请登录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攀西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攀枝花人事考试网(pz***.cn[点击查看])和攀枝花教育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市内外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含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附件1《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8日-12月19日(早上8:3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攀西人才市场(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25号人才大厦二楼)。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5、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按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对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南部县、简阳市、名山县、巴中市巴州区、仪陇县、射洪县、夹江县、康定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金川县、仁寿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以及在"8.30"仁和-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平地镇、大龙潭乡、大田镇、啊喇乡、总发乡、金江镇、红格镇、和爱乡、益民乡、新久乡、桐子林镇、绿水乡、金雨乡、鱼鮓乡、河口乡、黎溪镇、黎洪乡、姜驿乡、树堡乡、中厂乡、关河乡、江竹乡、新安傣族乡、普隆乡、凤营乡、矮郎乡、江边乡、物茂乡、永定镇、维的乡等30个乡(镇)的考生免收考务费。灾区考生在报名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能指明填写调整到某某单位某某岗位。
4、报考者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灾区考生凭免费报考手续),于2009年1月7日-8日在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25号人才大厦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人员调整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月8日前到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退回所缴费用。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国土资源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70101、070102)、政府采购岗位(岗位代码:090101)和房地产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90102)进行公共知识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公文写作、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知识等。其余岗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09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国家、省、市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于2009年1月7日-8日17:00前送交攀枝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者不再受理。按其它政策加分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6日起在攀西人才市场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 2009年1月20日到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市广播电台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20101)采取试播的方式;市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20202、020203)采取试播试镜的方式、电视制作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20204)采取现场电视节目制作的方式;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救护中心)船舶检验岗位(岗位代码:040301)、水上应急救援岗位(岗位代码:040302)采取现场操作测试的方式;市委党校计算机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0101)采取说课的方式。其余招聘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特殊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的岗位,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09年2月4日-2月6日持以下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2月11日-2月12日在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和"8.30"仁和-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30个乡(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于2009年3月3日在攀西人才市场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和攀枝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 0812-3325213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0812-3325008 3325111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人事局纪检组 0812-3325058
附件1:《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拟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有10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及名额见《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详情请登录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攀西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攀枝花人事考试网(pz***.cn[点击查看])和攀枝花教育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市内外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含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8日-12月19日(早上8:30一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电视广播大学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5、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外地报考者如确不能到现场报名也无法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其他报名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0812-3334536(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时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并同时补交照片和考务费。逾期未提供或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按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对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南部县、简阳市、名山县、巴中市巴州区、仪陇县、射洪县、夹江县、康定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金川县、仁寿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以及在8.30仁和-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平地镇、大龙潭乡、大田镇、啊喇乡、总发乡、金江镇、红格镇、和爱乡、益民乡、新久乡、桐子林镇、绿水乡、金雨乡、鱼鮓乡、河口乡、黎溪镇、黎洪乡、姜驿乡、树堡乡、中厂乡、关河乡、江竹乡、新安傣族乡、普隆乡、凤营乡、矮郎乡、江边乡、物茂乡、永定镇、维的乡等30个乡(镇)的考生免收考务费。灾区考生在报名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能指明填写调整到某某单位某某岗位。
4、报考者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灾区考生凭免费报考手续),于2009年1月7日-8日在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人员调整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月8日前到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退回所缴费用。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只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09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国家、省、市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于2009年1月5日-6日17:00前送交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者不再受理。按其它政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6日起在攀西人才市场和攀枝花电视广播大学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攀枝花教育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 2009年1月20日到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市七中财会岗位(岗位代码:01030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余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09年2月5日-2月6日持以下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2月11日-2月12日在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和"8.30"仁和-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30个乡(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于2009年3月3日在攀西人才市场和攀枝花电视广播大学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攀枝花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入围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攀枝花教育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 0812-3332281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 0812-3348330
附件1: 《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
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攀枝花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拟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有7所市属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情请登录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攀西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攀枝花人事考试网(pz***.cn[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市内外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含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附件1《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8日-12月19日(早上8:30一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攀西人才市场(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25号人才大厦二楼)。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5、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按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对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南部县、简阳市、名山县、巴中市巴州区、仪陇县、射洪县、夹江县、康定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金川县、仁寿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以及在8.30仁和-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平地镇、大龙潭乡、大田镇、啊喇乡、总发乡、金江镇、红格镇、和爱乡、益民乡、新久乡、桐子林镇、绿水乡、金雨乡、鱼鮓乡、河口乡、黎溪镇、黎洪乡、姜驿乡、树堡乡、中厂乡、关河乡、江竹乡、新安傣族乡、普隆乡、凤营乡、矮郎乡、江边乡、物茂乡、永定镇、维的乡等30个乡(镇)的考生免收考务费。灾区考生在报名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能指明填写调整到某某单位某某岗位。
4、报考者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灾区考生凭免费报考手续),于2009年1月7日-8日在攀枝花市医学科技情报站(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文景巷6号即老妇幼后楼3楼)领取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人员调整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月8日前到攀枝花市医学科技情报站退回所缴费用。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只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09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国家、省、市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于2009年1月7日-8日17:00前送交攀枝花市医学科技情报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者不再受理。按其它政策加分的,由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审核后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6日起在攀西人才市场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 2009年1月20日到攀枝花市卫生局人事教育处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市二医院信息管理岗位(岗位代码:020805)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岗位,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特殊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2月5日-2月6日持以下材料到市医学科技情报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经学校签盖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2月11日-2月12日在攀枝花市医学科技情报站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和"8.30"仁和-会理地震中受灾严重的30个乡(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于2009年3月3日在攀西人才市场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卫生局、攀枝花学院及招聘单位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卫生局人事教育处 0812-3332294
攀枝花学院人事处 0812-3372668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卫生局监察处 0812-3332963
攀枝花学院监审处 0812-3370623
附件1:《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攀枝花市卫生局 攀枝花学院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