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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

(全职,发布于2008-12-0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公告
  • 信息来源:江门市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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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江府[2004]4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007]265号)的精神,现就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市人事局发布公告后,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报名表,填报后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经确认的准考证)→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市人事局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市人事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见《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行政管理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资格条件中规定"江门市户口"或"江门市区户口"的招聘岗位,如报考者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高于岗位要求的,户口限制可放宽至广东省范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08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类别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2年工作经验"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及资格审查表填报

报考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com[点击查看])查询报名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规定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张贴个人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表送交招聘单位审核。

特别提示: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确定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的要求,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报名,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将不再对专业要求进行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市人事局。咨询电话:3333394、3950263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

审核时间:12月14-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审核地点:见《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审核地点安排表》(附件3)

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审核:

1、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经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盖章确认的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具体考试办法、入围面试人员比例详见《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考试办法》(附件4)。

注:报名人数少于规定入围比例的岗位正常开考。笔试由江门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或聘用人选范围。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 2008年12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用计算机应用能力上机操作的安排在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2、笔试地点:请各位考生在12月24日后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页,查询考场的具体地点和试室分布情况。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技能测试前置的,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具体地点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

2、笔试完成后进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验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为60分。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照要求将拟聘用人员有关资料送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填写报名资料与事实不符或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com[点击查看])、"江门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并进行合同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江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注:蓬江区、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笔试时间、地点与市直单位一致,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登录"蓬江区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或江海区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也可致电蓬江区或江海区人事局咨询。

附件:《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审核地点安排表》

附件4:《江门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下半年招聘人员考试办法》

 

江门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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