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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

(全职,发布于2008-12-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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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2009招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 信息来源: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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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招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加强学生工作建设,优化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人员结构,经我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公开竞聘方式,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计划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其中校内毕业生3名(男生2名,女生1名),校外毕业生7名(男生4名,女生3名)。

二、报名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三)模范遵守学生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社会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读研期间获1次以上奖学金。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读研期间,有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六)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七)应届毕业,毕业时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八)对于国外留学研究生,鉴于国外的教育体制等原因,奖学金条件及学生干部经历条件不做为报名时的必要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一)练习过"***功"及其它邪教者。

(二)在校期间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三)在校期间留、降级者或有1门以上(含1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研究生,到本学院报名,各学院审查汇总后报人事处;其他院校研究生直接到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院校鉴定材料并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本校研究生由研究生学院、人事处和学生处会同有关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其他院校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学生处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处负责竞聘安排。

(三)竞聘演讲

参加竞聘者进行公开竞聘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特长、对辅导员工作的认识和担任此项工作的主要设想。个人基本情况要属实,演讲内容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和家庭情况。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综合评分

根据竞聘者的基本情况和竞聘演讲情况,分别评出基础分和评委分,两项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

(五)结果产生

人事处和学生处根据竞聘者最后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报经学校批准后,公布招聘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到

应聘者毕业后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体检证明书等到人事处报到,由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评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50分、评委分50分。

(一)基础分的计算

1、取得报名资格者即取得20分,其它所有加分总和最高限30分。

2、计分细则

⑴获一次国家级优秀称号加5分。

⑵获一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5分,一次省级三好学生加2分, 一次省级优秀党员加2分,一次省级优秀团干部加2分,一次省级优秀团员加1.5分,一次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5分。

⑶获一次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加2分,一次校级优秀研究生加1.5分,一次校级优秀党员加1.5分,一次校级优秀团干部加1.5分,一次校级优秀团员加1分,一次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分。

⑷获一次一等优秀奖学金加1.5分,一次二等加1分,一次三等加0.5分。

⑸其他奖励加分: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⑹以上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均要求是读研期间获得,如果在同一年度内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同一先进称号,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荣誉、称号获得时间均截至2008年12月22日。

(7) 对于国外留学研究生,其基础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所有竞聘人员基础分的平均分值+(竞聘人员基础分的最高分值 - 所有竞聘人员基础分的平均分值)/2。

(二)评委分的计算。

符合报名条件者即可取得起点分20分。每个评委的综合印象分大于20分小于50分的为有效分。在评委打出的有效分中去掉一定数量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评委打分结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将做专职辅导员工作,其组织、人事关系和待遇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对部分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的暂行规定》(冀经贸校字(2005)16号)执行

(二)对于已经通过竞聘确定为招聘对象同时又考上博士生的或已经通过竞聘确定为招聘对象之后又不愿意应聘者,学校将按竞聘结果顺序由其他竞聘者弥补缺额。

(三)对于已经通过竞聘确定为招聘对象的,在毕业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学校将按竞聘结果顺序由其他竞聘者弥补缺额。

(四)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取消其一切竞聘及应聘资格,并通报其所就读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5645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人事处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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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如钻子,必须集中在一点钻下去才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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