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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卫生局

(全职,发布于2008-12-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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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scofield    发布时间:2008-12-15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
招聘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
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5.12”特大地震给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系统造成重大损害,人员伤亡惨重,医疗服务瘫痪。为尽快恢复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绵阳市人事局《关于受灾县(市、区)事业单位2008年补充工作人员的通知》、《北川羌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9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岗位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县人民医院50名。岗位及人数:临床医疗16名(西医类专业包括预防医学、眼、耳鼻喉专业)、口腔专业2名、中医专业1名、中西医结合专业1名、护理专业17名、检验专业3名、影像专业3名、B超1名、心脑电图1名、药学专业1名、病案统计1名、财会专业2名、计算机专业1名。(具体专业岗位需求见附表1
(二)乡镇卫生院40名。岗位及人数:临床医疗21名(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口腔专业1名、中西医结合2名、护理10名、检验2名、影像专业2名、药剂2名。(具体专业岗位需求见附表2
三、招聘条件、范围
全国范围内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县级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的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学历。
200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
1、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12月30日。报名网站统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cn[点击查看]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一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网站每两天公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供考生报名时参考。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报名时间同步。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材料、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于12月31日前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 2008年12月21—12月31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按国家和省上的规定,对在“5.12”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南部县、简阳市、名山县、巴中市巴州区、仪陇县、射洪县、夹江县、康定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金川县、仁寿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免收考试费。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    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符合上述第五种情形的灾区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2009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双休日除外)内凭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1月6日16:00-1月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5、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公告于2009年1月2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6、加分办法
(1)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代管片区户籍(含从上述地区转入学院)的考生,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3分。
(2)地震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代管片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地震后仍在单位工作的在岗不在编人员,每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4)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的考生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考生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
(5)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月8日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北川户籍和北川代管片区户籍的人员须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北川和代管片区卫生系统在岗临聘人员须携带县卫生局出具的证明)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绵阳市安县安昌镇大南街13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联系电话:0816—4823175,0816—4821586。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1、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⑴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20分。
⑵专业科目80分。
医疗卫生专业:《解剖学》、《生理学》(以现行本科教材为主)
病案统计、财会与计算机专业:岗位专业知识。(病案统计专业以本科教科书为准,财会与计算机专业以会计学基础、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含加分)于2009年1月18日在北川重建党工委门口(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公告栏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加分),按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8日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于2009年2月2日—4日(双休日除外)进行。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绵阳市安县安昌镇东风路18号,原安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13458013089)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
(4)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于2009年2月5日18:00前截止。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09年2月6日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2月9日-10日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进行,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分组,评委抽签决定面试分组。
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加分 (面试成绩×30%)。
(三)体检及考察: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分专业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考察工作由县人事局、监察局、卫生局负责,主要通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后,合格者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新的人事制度管理。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安排,聘用后在聘任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原则上一律不能办理调动。
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仍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必须在2009年8月底前将相关证件交县人事局审核后,再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16   4821586(县人才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816   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本简章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008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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