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成华区广播电视人才现状和发展需求,经成华区委、成华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广播电视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编导4名;播音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文字编辑3名;节目包装制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热爱新闻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专业条件 1、编导: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的电视编导或电视节目策划、编采经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了解非线性编辑技术,具有一定的后期制作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2、播音主持人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达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个人形象、气质端庄,音质优美、圆润。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4)具有新闻播音的从业经历,具有新闻主持人的从业素质、应变能力和控场能力。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文字编辑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电视语言,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专题节目策划能力,能够适应采编合一的岗位要求。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4、节目包装制作人员 (1)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使用三维和平面软件进行设计制作。 (3)具备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 (4)美术和色彩感觉良好,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相关流程,善于制作电视片头、片花、广告宣传片等。 (5)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月3日(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都市成华区广电中心(成华区政府大楼14楼),联系电话:(028)84320747 (二)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08年成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统一格式)及个人简历2份。 2、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报考条件所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业经历的佐证材料。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表现本人实际能力的影视作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成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缴费方式及标准 现场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现场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业务考核。笔试由成都市成华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业务考核由成华区人事局和成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业务考核成绩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成华公众信息网查询。 (一)编导和文字编辑考试 编导和文字编辑考试程序为:笔试、面试、业务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广播电视知识测试》,其中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和60%。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8,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成华区人事局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调整。 (4)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我区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考生报名时需带齐相关服务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6)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5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华区公众信息网同时公布。 2、面试 (1)按岗位和笔试成绩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由成华区人事局和成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为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知识基础等情况。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业务考核 (1)按岗位和面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业务考核由成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进行,包括实际能力测试、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等内容的考核。 (3)业务考核时间、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X30% 面试成绩X30% 业务考核成绩X40%。 (二)播音主持和节目包装制作人员考试 播音主持和节目包装制作人员考试程序为:面试、笔试。 1、面试 (1)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以复试成绩记分。 (2)面试由成华区人事局和成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 (3)初试内容以答辩式方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知识基础等情况。 (4)初试的开考比例为1: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区人事局可适当调整;复试人员按照岗位和初试成绩1:1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5)面试时间及地点: 初试:2009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复试:2009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 按照岗位和面试复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数。 (1)笔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广播电视知识测试》。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X30% 面试成绩X70% 五、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和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成华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成华区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必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委托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华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成华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028)84311969 咨询电话:(028)84320747 84310100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 成华区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