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快速发展,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21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2009年度毕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播音主持岗位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它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元月1日-7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昌乐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报名注意事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9年度毕业的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已经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播音主持专业带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测试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3张。报名时填写《昌乐县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表格可从昌乐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100元/人。
网上报名:所有原件的彩色数码照片(不得修改,含本人照片)发送到 CLGDJ@,2009年元月7日前带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到山东省昌乐县广播电视局办理确认手续,交纳报名费。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专业),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录用计划。播音主持、编导、灯光、音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录用计划。
2、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播音主持岗位不进行笔试,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进行笔试)
(1)笔试:2009年元月11日 上午 9:00-11:00
笔试科目:专业理论。
2009年元月10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费70元/人。面试根据各专业单独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程序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在报名点和人事局网站公示7天)、考核、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资格复审,对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人事关系由昌乐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整个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6232946 (昌乐县人事局)
0536-6801010 (昌乐县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