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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09年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2、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资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注:方案中未注明"非应届"的均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立医院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人员须根据报考条件持应聘人员报名表、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人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三甲医院实习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1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按顺序装订整齐后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 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福建省立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87557768-1022 单位地址及邮编:福州市东街134号 350001 3、考试与考核办法 研究生的聘用程序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执行,我院将组织考试。 本科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开考试的形式招聘。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核。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成合计分,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折算的合计分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请登录福建省立医院网站查询。 4、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和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由我院报经省卫生厅审核后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确定聘用人选后,实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不续签合同。 五、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立医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立医院负责解释。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立医院2009年度应聘人员报名表
应聘岗位: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违事实,愿意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填写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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