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朝阳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朝阳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489人,具体岗位为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招录职数如下: 需求单位 招录名额 需求单位 招录名额 需求单位 招录名额 朝外街道 15 三里屯街道 15 左家庄街道 22 建外街道 20 六里屯街道 15 潘家园街道 10 双井街道 25 八里庄街道 25 东湖街道筹备处 7 劲松街道 15 酒仙桥街道 20 南磨房地区 67 垡头街道 20 香河园街道 5 来广营地区 6 机场街道 4 麦子店街道 20 东坝地区 6 小关街道 9 团结湖街道 2 平房地区 10 安贞街道 10 亚运村街道 20 崔各庄地区 3 望京街道 20 和平街街道 15 将台地区 20 大屯街道 20 呼家楼街道 20 奥运村地区 23
二、岗位说明 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 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政府职能重心下移。 2. 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主要是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4. 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 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6. 定期向街道、地区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招考条件 1.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 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 具有本市户口,长期居住在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辖区内或临近地区。 7. 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录用,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考办法 (一)报名 考生通过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08年12月30日16:00。 报名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并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证书、工作证明等到所报考职位的街道、地区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09年1月9日-10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2009年1月11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 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内容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基础知识、朝阳区区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 2009年春节前在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和北京市朝阳区政务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分数线。 (三)资格复查与面试 报名人员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弄虚作假及不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如报考某街道、地区办事处的面试入围人员不足,由区社会工委(社会办)、区农工委(农委)根据报考人员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适当调剂。 面试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确定并通知入围人员,面试的形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汇总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的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为1200元,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招录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也可推荐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朝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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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咨询电话
朝外街道 85611498 麦子店街道 58260779 建外街道 58789656 团结湖街道 65825336-1310 双井街道 67783228 亚运村街道 64910279 劲松街道 67798352 和平街街道 84273983 垡头街道 67365491 呼家楼街道 65045497 机场街道 64565821 左家庄街道 64683210-6209 小关街道 64923881-4112 潘家园街道 87381906 安贞街道 64265416 东湖街道筹备处 64727246 望京街道 64704039 南磨房地区 67322223-214 大屯街道 64917970 来广营地区 84953948 三里屯街道 64166693 东坝地区 65491766 六里屯街道 65030893 平房地区 85575833 八里庄街道 85951870 崔各庄地区 64382609 酒仙桥街道 64309040 将台地区 84561770 香河园街道 64620844 奥运村地区 84945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