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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西北大学 |
单位地址: | 陕西西安 |
单位性质: | 高等学校 |
联系人: | 西北大学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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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
发布时间: | 2008-12-29 |
点击次数: | 33 |
招聘内容
我校2009年毕业生招聘计划已经确定,现将结果公布(见附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应聘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第一学位应在国内重点大学或国外知名大学取得,具有从事教学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讲授能力,并有显著的科研潜力;应聘非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应聘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应聘非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岁。
二、选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确定的需求计划对应聘毕业生进行初审。具体程序包括:
(1)应聘教师岗位者在用人单位报名,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在学生处报名。报名须提交个人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简历、所在学校推荐材料、统分证明、已获得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即将获得的博士学位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应聘教师岗位还须提供发表的教学科研论文原件、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2)各用人单位对应聘教师岗位者进行考核,并组织试讲答辩;学校对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者,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
(3)经考核确定聘用的毕业生,填写《西北大学选聘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由接收单位填写考核、聘用意见后,同个人资料、试讲结论、答辩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2、学校相关部门对通过考核的毕业生进行审定。
3、经学校审核批准接收的毕业生,在通过学校安排的体检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欢迎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毕业生应聘我校岗位。
西北大学人事处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