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因学校中层干部调整、科级干部选拔,有七名专职学生辅导员转入其他岗位,为确保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七名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工作原则
招聘对象为我校保定校区的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坚持自愿,确保质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1、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
3、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我校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或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社会科学和管理等类毕业生。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选拔程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4日下午17:30。
选拔程序为:
1、报名:应聘者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河北农业大学选聘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征得所在中层单位同意后,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原件送学生处(东校区逸夫活动中心二楼,联系电话7521598)。
2、资格审查:招聘办公室通过检查"报名表"、校验报名人选的各种证书原件并面向校内外公示。公示举报电话:0312-7521598、7521300。举报邮箱:jdsk@。
3、面试考核:学校人事处、学生处会同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采用适当方式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
4、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选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转岗)审批表》(可从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下载),最后报学校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其相关待遇执行上级和学校已有的规定,聘期为四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事处等单位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及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通知相关附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