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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全职,发布于2009-01-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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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文章作者 glc1745 发布时间 2009-1-5 10:39:15 阅读次数 85 】

 

2009年录聘优秀人才简章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79年,至2007年底在职职工280余人,是国家首批审定的甲级规划院之一,现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乙级资质证书,主要承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规划、风景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景观建设规划、建筑与城市设计、市政设计、大型重点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可行性研究、工程咨询等,是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与研究的主要力量,是华中地区极具实力的规划设计单位之一。

我院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近年来,我院科技工作者主持、参与编制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14项国家、地方标准规范;有约200项科技成果获得各级奖励,其中16个项目获国家级优秀规划设计奖。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为保持合理的人才梯队,我院拟在2009年录聘优秀人才。

一、录聘计划(共9人)

    需求人数

 

需求专业

合 计

 

用人形式

  

硕士以上学历

城市规划

或区域规划

7

7

人事代理

 

城市规划

1

1

人事代理

海归人员

建筑学

1

1

人事代理

 

 

9

9

 

 

二、录聘条件

1、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硕士研究生为主。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获优秀毕业生称号、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论文或担任过校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三、录聘方法、步骤

1、通过互联网发布《招聘启示》,收录求职信息。有意向的请速向我院投简历。(电子版可发网址:ww***.cn[点击查看] EMailhr)

2、举行录聘考试、考核。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精神,所有人员一律参加统一考试,外地学生可报销全程往返火车票并安排住宿。

3、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暂定为2009110

四、录聘政策

录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的聘期为1-2年。

联系人:康利荣      联系电话:0278277247613871241537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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