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1-5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按照深办〔2008〕20号文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将从事2011年世界大运会气象保障服务的预报服务和技术支撑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待面试结束后根据个人情况及工作需要由我局统筹安排在局属各单位。
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
1、市内、外户籍2009年应届毕业生; 2007年11月1日之后毕业的留学生。
2、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气象预报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
(二)专业:大气科学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取传真报名、邮寄报名、电子邮件报名(务必注明主题)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寄到指定地址。报名表请见附件。
传真报名号码:0755-25593776
联络电话:0755-82511517
联系人:刘源
电子邮件:as163163@。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 深圳气象局610室
邮编:518040
报名时间:早上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深圳气象局610室。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报名者携带《深圳市气象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与职位相关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在职人员在上述第一款的基础上,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已婚人员提供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上述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接受报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个人条件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能力测试和互相交流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能力测试和互相交流,方法由用人单位自定。让用人单位和报名者充分接触,深入了解。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根据资格审核及面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进行体检,由我局人事部门通知本人统一到市级医院体检。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局综合进行考核,并对面试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供我局工作人员审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我局将根据职位要求以及测试和了解的情况、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二)办理聘用手续。由我局人事部门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如发现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深圳市职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或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考生有伪造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工作出色者,通过人才代理办理户口调入手续,并在编制内给予优先选聘或考录。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气象局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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