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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前身可上溯至1912年由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上海美专、苏州美专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1958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
学校占地700余亩,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点1个,江苏省重点学科3个,江苏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4个。近年来,我校师生在全国性艺术展演、比赛中屡获大奖,教学科研成果丰硕。2003年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
人杰地灵,钟灵毓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江苏经济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已经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二、需求部门、人数及要求:
(一)南京艺术学院2009年度非在编教学人员需求计划(详见附件)
(二)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09年度非在编教学人员需求计划(详见附件)
三、有关报名事项
(一)应聘者请将详细的个人自荐材料寄至我校人事处(不接受电子邮件投递简历)。邮寄自荐材料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一份应聘材料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简历须包含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成绩单复印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一套;
5、应聘技能性岗位须提供个人创作的作品集。
(二)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月31日
联系人:葛晓琴 吴志华 联系电话:025-83498105 83498112(传真)
通讯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0013
附件:1、 南京艺术学院09年度非在编教学人员需求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09年度非在编教学人员需求计划
2、 《应聘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