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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是隶属于广州市卫生局的市级皮肤病、性病专业防治机构。被全国性病防治监测中心认定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性病防治监测中心,也是全国七家性病防治哨点医院之一,为广东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带教点,担负广州地区76个性病监测点(医院)皮肤性病科专业人员培训任务。负责全市的麻风病、性病的病例报告及疫情监测工作。承担全市皮肤病、性病的诊断治疗规范、专业医师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及部分省、市级皮肤病、性病的重点科研项目。
本所设有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医教科(信息科)、预防保健科、财务科、皮肤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中医科、理疗科、检验科、药剂科、麻风病防治科及住院部和门诊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专业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专 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务) |
人数 |
皮肤性病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及以上 |
1 |
分子生物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及以上 |
1 |
药剂学 |
硕士研究生 |
|
1 |
临床医学 |
本 科 |
|
1 |
临床护理 |
本 科 |
|
1 |
信息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
1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应聘专业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皮肤性病专业博士学位也可为历届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有学士学位,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优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英语六级证书。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即日起至2009年2月5日前携带求职简历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事科报名,简历中需附有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各科成绩单及学校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等。无法亲自到达我所的人员可将简历邮寄至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事科,广州市横枝岗62号,邮编510095。联系人:陈永华。联系电话:020-83587071。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及实际应用能力,求职动机,对我所的认同感;职业道德情操,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
2、考试的办法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不带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需求1:2确定人数。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及面试时间:2009年2月10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验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负担。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