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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正式聘用的人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参加我中心组织的考核,不合格者自动终止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 ww***.cn[点击查看]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福建卫生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ww***.cn[点击查看]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3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习成绩(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实后方可报名。对组织笔试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3726374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光荣路282号 邮 编: 350001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考试与考核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我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考察报考者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者按照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考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若只有一人进入面试,面试按合格、不合格评判,根据半数以上评委的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面试。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于2009年4月上旬在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查询。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工资基金追加手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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