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量,经研究,现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学业成绩优良;
3.本科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勇于开拓创新,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具有数学、物理学、化学、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艺术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心理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的专业背景。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应聘者请认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辅导员应聘表》(见附件),并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至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若为邮寄,请在信件外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若为E-mail发送,请在“主题”栏标注“应聘辅导员(姓名-学校-专业-毕业时间)”。
2.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初审,以不少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名单。
3.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拟录用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健康检查标准。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学工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5.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核。
6.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在学校人事处“重要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7.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时间及应聘所需材料
招聘时间: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1月20日。应聘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的论文、论着、科研及获奖情况;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奖学金证书复印件,英语和计算机等级水平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邮编310018)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018
E-mail:dwzzb@
专职辅导员应聘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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