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中国农工民主党佛山市委员会内设办公室行政辅助工作岗位招聘2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本科学历,中文、政治、历史专业;
3、对民主党派工作有一定认识,有较好的写作功底;
4、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5、掌握简单的财会知识;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09年1月),能听粤语,佛山市户籍。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1、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2、薪酬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除月薪外有节日奖、年度考核奖、门诊医疗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聘用期考核合格以上,可晋升一个薪金档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2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中国农工民主党佛山市委员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院2号楼708室)。
联系电话:83216117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三)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完成笔试和面试后,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招聘管理
拟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聘用后,按照《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2004]103号)、《印发调整政府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2008]57号)规定,由中国农工民主党佛山市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服务聘用人员合同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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