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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3月8日前报名 作者:就业办 发布时间:09/02/09 点击率:1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研究生(2009届)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聘原则
1、校内挖潜和校外选聘相结合的原则。学校鼓励符合选聘条件的在职党政干部和党员教师转岗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再从校内外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中进行公开选聘。
2、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择优聘用的原则。属于校内转岗的干部和教师,由学院会同人事处、学工部进行考核,报学校审批;属于报名参加竞聘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考核。
二、选聘对象
1、符合选聘条件的我校在职党政管理干部和党员教师。
2、校内外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三、选聘名额
14名。
四、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顾全大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具备较强的思政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长期做学生工作的思想准备,关心学生,热爱并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来源:高@校#人@才*网
5、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身体健康,校内转岗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应届毕业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博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须有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4、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读期间成绩优良。
五、选聘程序与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1月23日-3月8日)。面向校内外公布专职辅导员选聘信息,接受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须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表,获取报名号。
2、资格审查(3月9—10日)。人事处和学工部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及其资料转交相关学院;
3、各学院初选(3月11日—3月15日)。各学院对选报本院的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形式由学院自行决定),按本院选聘计划名额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将初选结果书面报送学工部;
4、统一笔试(3月21日)。由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命题和闭卷考试,对初选通过的候选人统一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常用公文写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行政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及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知识;
5、面试考察(3月22日)。由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对初选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领导组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6、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3月23日);
7、公示(3月24日-3月30日)。在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9、确定岗位(3月30日)。按照应聘人员填报志愿和学院初选推荐顺序,将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关学院,若学院推荐的初选人员在考核中全部被淘汰,则由学校从其它学院推荐的考核优秀人选中调剂安排。
10、签约(3月31日)。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委、学工部、人事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团委、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七、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69225(寒假期间)5910066(2月11日-3月8日)
报名网址:21***.35[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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