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1、30岁以下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良好,责任心强,工作扎实,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 新精神;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
4、有汽车维修技能者优先,学生干部和党员优先。
四、待遇 1、试用期间学校给予课时补贴(可安排实习);
2、2009年通过武汉市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统一招聘考试,录用后进入事业编制,成为国家公办正式教师;
3、在职教师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学校教师工资水平(国家事业单位标准工资 教学(岗位)津贴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福利)。
单位地址:武汉市桥口区古田四路侧路10号
联系电话: 027-8386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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