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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教育系统2009年教学人员的需求实际,现就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一)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07、2008年毕业的往届生);
(二)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三)现职骨干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各类教师共约151名,详细见《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首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附件1)和《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首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附件2), 表中所列各学科职位数仅为初步计划需求数,实际招聘人数将根据番禺区编委办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和全区教师的调配情况,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教育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按照穗府〔2003〕72号文执行;
6.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现职骨干教师
(1)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番禺区户籍的,45周岁以下)。
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番禺区户籍,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③具有本科学历(非广州市户籍的,其大专学历必须是普通高等教育)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番禺区户籍的,4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聘者,其配偶应有广州市户籍;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2)除上述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外,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教研组组长或级长、主任、校长2年以上;
②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以上,且担任毕业班工作或教育业绩优秀(学生平均成绩在同级前三分之一区间);
③近5年获得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
⑤近5年有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辅导学生获地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应聘的岗位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应届的师范毕业生
(1)非番禺区生源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番禺区生源的(不含南沙区的南沙街、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管理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美术、音乐、体育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但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已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29所高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29所高校名单见ww***com[点击查看])、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09年8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在《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首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和《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首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番禺区同职级现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广州考试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中午12∶00时至2009年2月23日(星期一)下午5∶00时。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免笔试者只需缴纳报名费20元。成功报名并交费后无论任何情况都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下午5:00时。
2.现职骨干教师和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成功报名后用A4纸双面打印《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本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后,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与审查材料一起提交区教育局。
4.参加笔试者于2009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09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5:00时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现职骨干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和双向选择见面会(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2.笔试时间为初定2009年3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本次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育法规常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成绩按类别、分学科(音乐、美术、体育再细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3(音乐、美术、体育除外)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遇报考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将入围比例降低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16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09年3月24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具有番禺区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归入应届毕业生一类,笔试和面试成绩与应届毕业生一同排序。
5.笔试时的有关规定于笔试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美术、体育类的应聘者分学科和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除特殊教育外,应届毕业生不细分中、小学、幼儿教育),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09年3月18日在番禺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于2009年3月20-21日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分学科和专业、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 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大学(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顺宁路,乘坐番禺区5号、9号、12号、18号公共汽车在“绿庭雅苑”或“番禺农校”站下车,均可到达)。
3.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供本人的《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需贴上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2007、2008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3)有番禺区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4)现职骨干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4.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09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在面试期间招聘单位还可随时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双向选择见面会。
1.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
2.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下午2:30-5:30时进行,由番禺区教育局组织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等用人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双向选择见面。见面会地点与资格审查地点相同。
(六)面试。
1.面试以试教(或试讲、说课)和面谈的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4月11日前完成,具体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组成试教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区教育局负责协调、监督;
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的人员,在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时必须准备好个人材料到相关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自荐,并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安排面试。各职位的面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招聘人数的2倍(自荐人数不足此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安排面试);每位应聘者的面试单位不得超过3家(现职骨干教师不限)。在此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没有被招聘单位约其面试的,其面试资格过期自动失效(部分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可能没有面试机会)。
面试成绩中试教(或试讲、说课)占70%,面谈占3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七)体检。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的拟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协助,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幼儿园教师还要符合幼教工作者的体检要求)。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九)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番禺区人事局网站(http: //)、番禺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面试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十)办理接收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教师,番禺区教育局按相应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二)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08、409室。
邮政编码:511400
联 系 人:陈燕斌、黎培南
联系电话:84641671、84641661
投诉电话:84641683、8464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