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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聘用人员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9-02-1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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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关于招考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招考聘用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计划为20名,其中计算机录入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上( 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7周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4.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电脑操作能力。

    5.哈尔滨市户口,无前科劣迹。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9年2月14日至2009年 2月 15日在道里区端街26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报名。

    四、报名携带材料

    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五、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报考计算机录入的考生加试微机汉字录入,标准为每分钟平均正确录入汉字70个以上,每错打或少打一字扣一分),笔试后,按照拟聘用职位1?誜1.5的比例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后,按照笔试和面试1?誜1的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如体检、政审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过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月薪人民币1000元(另外支付"三险")。

                联系电话:87661756、87661496

                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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