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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137人) (一)县教育系统80人(全额拨款),其中县城高中男教师10人(政治2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历史1人);县城初中6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县城小学8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音乐1人、计算机1人);农村初中26人(政治3人、语文3人、数学2人、物理5人、英语7人、体育2人、音乐4人);农村小学22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9人、体育2人、音乐3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幼教6人,特教2人。 (二)县卫生系统19人(县妇保院和县疾控中心为全额拨款,其余为差额拨款),其中县医院影像专业1人;县中医院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1人;县妇保院儿科专业1人、妇产科专业1人;县疾控中心临床专业1人;乡镇卫生院14人,其中影像专业2人,妇产科专业3人,临床专业6人,检验、麻醉、西药专业各1人。 (三)县广播电视台男记者1人(全额拨款);县采茶剧团男演员1人、女演员2人(差额拨款);县博物馆男工作人员1人(全额拨款)。 (四)县规划建设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3人(全额拨款),乡镇男规划员5人(全额拨款)。 (五)县林业稽查队工作人员2人(全额拨款)。 (六)县水利水电设计室工作人员2人(全额拨款),乡镇水利员2人(全额拨款)。 (七)县国库收付中心工作人员1人(全额拨款);县财监局工作人员1人(全额拨款)。 (八)县普查中心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全额拨款),乡镇统计站工作人员2人(全额拨款)。 (九)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全额拨款)。 (十)县劳动监察大队男工作人员1人(全额拨款);县人才交流中心男工作人员1人(全额拨款)。 (十一)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田径教练员1人(全额拨款)。 (十二)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人(全额拨款)。 (十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2人(全额拨款)。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报考职位的工作。 (二)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附后。 (三)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报考年龄计算至2009年2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减少招聘工作成本,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筹招聘工作经费,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一)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及个人简历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200元/人。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不退回报名费;如发现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适应工作的,则劝其退出报考,同时退回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及内容。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报名时详见考试内容公告)。 (四)每个招聘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则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五)面试: 1、报考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考生参加笔试后,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报考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岗位的考生以笔试成绩的前三名参加面试操作考核,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报考卫生系统其它职位的考生参加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3、报考中小学的考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确定试教人员,高中试教地点在县中,试教内容为高二课程;初中试教地点在城关中学,县城初中试教内容为初二课程,农村初中试教内容为初二课程;小学试教地点在城关一小,试教内容为五年级课程;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50%。音、体、美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后,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幼教试教地点在县保育院,特教试教地点在县特教学校,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某学科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职数的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作适当调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的2.1倍计总成绩。 4、报考县采茶剧团的考生参加笔试后,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5、报考县广播电视台考生参加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六)体检和考核。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职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学历高者入围,如学历相同时则专业成绩分数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则在同一个职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档案审查和考核,并将审查和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七)聘用。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拟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参加社会保险,聘用期内与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初聘单位必须服务五年以上。 四、时间安排 (一)2009年3月5日-3月15日报名,3月18日发准考证。 (二)2009年3月21日上午笔试,3月24日公布笔试成绩,3月26日开始面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3月30日公布成绩,4月1日体检。 (三)2009年4月10日前公布拟聘用人员考核名单。 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8431221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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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