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闵行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 6、遵纪守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其他司法处理的; 7、身体健康; 8、各录用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职位 1、法律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2、文秘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3、经济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4、财务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5、信息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6、城市建设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7、社会事业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 三、报考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详见报名现场和《闵行区2009年上半年度事业单位招录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招录简章》从2月20日起可通过登陆"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月25日至2月27日,上午9:00-下午4:00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莘庄镇水清路332号)。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户口簿、有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和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一并提交至报名处。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3月11日-3月13日,上午9:00-下午4:00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莘庄镇水清路332号)。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学常识、公文写作、行政管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等方面,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复习辅导,笔试时间3月28日(星期六)。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待遇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录用人员由录用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聘用期限内,录用人员享受本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闵行区人事局 二○○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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