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佛山市政府有关招聘辅助服务聘员的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法院审判辅助服务聘员。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
2、年龄26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3、法律或书记员专业(有文艺体育专长的不受专业限制),本科以上学历(佛山市户籍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电脑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3月6日;
2、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2009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服务聘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一并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编:528000),待参加考试时持上述原件核对报名资格。
三、考试内容
1、面试(占总成绩40%);
2、法律、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占总成绩30%);
3、电脑录入考试(占总成绩3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按《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本科以上学历2200元/月),住房自行解决。
联系人:蔡成中 庞家扬、联系电话:0757-82630802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来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