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9年招聘计划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欢迎广大优秀人才前来应聘。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 接收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
(1)高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求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根据情况报学校审批。
接收人员的年龄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进行计算(下同)。
2. 接收硕士毕业生
(1)从事政治辅导员工作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B.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C.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特别优秀者不超过30周岁;
D.具有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E.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SSCI)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也可以是第二作者),特殊专业除外;
F.一般应具有重点大学学习经历,或所在专业为教育部重点建设学科;
G.研究生学制在2.5年及以上。
(2)其他教学科研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B.年龄不超过35周岁;
C.一般应具有重点大学学习经历,或所在专业为教育部重点建设学科,音、体、美、外语专业教师可从专业院校毕业研究生中招聘;
D.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SSCI)发表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也可以是第二作者),特殊专业除外;
F.研究生学制在2.5年及以上。
为改善师资队伍学缘结构,硕士层面原则上不留本校毕业生。特别优秀者,从严掌握。
应聘人员发送电子简历(纸质信函请在封面注明),邮件主题格式: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所属学院/所学专业/学历/毕业院校,例如:张三/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博士/清华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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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岗位类别 |
学历/位 |
人数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经管与管理学院 |
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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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博士 |
1 |
苏院长
电话:0373-3326367
sxh18@ |
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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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硕士及以上 |
1 |
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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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
硕士及以上 |
1 |
有关提示:
1.本表所列招聘计划已报省教育厅审批,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届时会依据教育厅下达计划进行调整;
2. 根据教育厅安排,2009年招聘报名需通过教育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教育厅开通网上报名后, 请将个人信息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教育厅开通网上报名前,报名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