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根据中国法学会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法律事务部职员1至2名。
一、单位简介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的中国法学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性法律服务机构。 咨询中心内设4个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法律事务部、项目合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 2、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严谨踏实;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诚实守信,有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按新计分体制六级考试成绩在480分(含)以上; 6、工作性质:全职; 7、工作地点:北京。
三、工作职责与具体岗位应聘条件 法律事务部职员(1-2名) 1、 工作职责:负责简单法律咨询工作;接待来访来电;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与专家、当事人联络工作;撰写法律意见书,法律法规条款的核对工作;案件研讨会的安排、会议记录、记录整理;法律顾问、民事委托代理工作;其他相关法律工作。 2、 应聘条件:国家统招应届毕业生,法律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熟悉我国法律法规;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书面表达能力和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 3、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民商法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相关工作经验,外语口语好。
四、招聘程序 见《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招聘程序》(附件一)
五、应聘材料 1、《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应聘报名表》; (登陆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网站ww***org[点击查看]下载) 2、上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不超过40K); 3、进入笔试的应聘者参加考试时需提供: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和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4)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2009年3月1日(周日)至 2009年3月10日(周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邮政编码:100034 电子邮箱:chinalawzhaopin@ 联系人:于 玲 电 话:010-66134488-2601,010-66173340 传 真:010-66122705
附件: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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