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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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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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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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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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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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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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政务、保密、安全、行政等工作正常运行及相关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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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2年以上部门正副职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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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与政策,系统掌握政务管理知识与方法,了解相关科研、工程领域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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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分析总结能力,具有较好的公关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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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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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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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战略研究及相关制度建设,负责科研业务综合管理与科研状态分析,负责项目争取、组织计划、调度管理、成果转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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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科技或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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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相关科技领域知识,熟悉国家科技政策与规划和必要的政策法律知识,掌握科研与政务管理知识,掌握科研、工程管理方法,具有较丰富的科研或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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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具有较好的公关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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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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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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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人才队伍发展及相关制度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培养、在职培训、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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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2年以上部门正副职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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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人事管理法规与政策、掌握政务管理知识,了解相关科研、工程领域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行政或科技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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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分析总结、公关和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原则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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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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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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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基建规划、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与院技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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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2年以上部门正副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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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基建、资产、采购管理法规与政策,掌握资产与基建管理知识,具有较丰富的行政或科技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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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分析总结、公关和文字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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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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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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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持基建工程工作,保证北京新技术基地建设,负责现场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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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2年以上基建部门正副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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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与基建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基建程序、规范,掌握建筑行业技术知识,具有主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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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公关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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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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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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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院级财务预决算,负责全院经济运行和财务分析,负责财务日常管理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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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及以上职员,或高级会计师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2年以上部门正副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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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财务管理知识,熟悉财务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法,具有较丰富财务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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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分析总结、公关和文字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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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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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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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院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负责型号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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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专业职务,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2年以上部门正副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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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ISO 9000 和GJB9001A-2001标准要求,熟悉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具有较丰富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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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沟通与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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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科学与应用总体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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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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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空间工程战略研究,负责组织工程总体设计、工程研制和系统集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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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专业职务,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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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悉相关工程业务与管理知识,掌握工程管理办法,具有较丰富工程管理或工程研发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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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分析、策划能力,能够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能够较好的与其他部门沟通,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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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在正职没有符合条件人选时,将聘任副处长主持工作。2、部门正职一般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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