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
2009-03-03
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 | 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381号 | 隶属部门 | 广东省 |
联系部门 | 人事处 | 单位电话 | 020-87111298转612 | 联 系 人 | 张帆 |
单位性质 | 科研设计单位 | 单位传真 |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件 | fanzhang@ | 单位邮编 | 510640 | |
备 注 |
需求信息
落实毕业生方式 | 个人自荐 | |||||||||||||||||||||||||||||||||||||||||||||||||||||||||||||||||||||||||||||||||||||||||||||||
提 供 待 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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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招聘专职科技人员启事
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是学校编制的科技开发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科技项目开发,是学校面向工业界、联系企业的重要窗口,是国家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若干名专职研发人员(教学科研编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博士、博士后。
二、年龄:45岁以下。
三、工作岗位:所聘专职研发人员须同时兼顾以下两方面工作:
①项目组织:为学校进行科技项目、科技培训的组织。
②科研开发:主持、参与科技项目研发,承担科技开发任务。
四、工作要求:本院的特点是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大部分科技人员工作地点将常驻学校驻各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进行项目组织与研发,并兼任各驻外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行政职务。因此,要求所有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招聘部门、岗位:
研究院(中心)名称 岗位 专业要求
1 总部 项目组织、研发人员 工科各专业(重点:机电,计算机,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化工,食品与生物技术,工业设计等)
2 佛山研究院 副院长、项目经理 机电、信息、材料等
3 梅州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项目经理 机械、无机材料
4 阳江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项目经理 机械、材料、食品等
5 惠州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 电子制造、石油化工等
6 中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 机电、制造与装备等
7 云浮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机械、材料等
8 小榄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五金机械、食品等
9 揭阳工程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材料、模具、化工等
10 新会技术创新中心 副主任或主任助理或项目经理 机械、化工等
11 河源技术创新中心 副主任或主任助理或项目经理 食品、电子、模具等
六、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2009.2.20~2009.5.30 报名、提交个人简历
可随时面试,并签订用人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名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北区科技园1号楼W303室)
联系人: 张帆
联系电话:020-87111298转612
E-mail: fanzhang@
八、相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09年9月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正式录用。
2.应聘材料可通过电邮、邮寄或亲自递交等方式提交,请自留资料底稿, 恕不退回, 合则约见面试与笔试。
3.应聘材料应标明应聘部门与岗位。
4.轮岗制度:本院对所有科技人员实行轮岗,即在院总部(广州)与分院(中心)之间实行轮岗、在分院(中心)之间实行轮岗。
5.待遇:学校工资+业绩提成。
6. 对博士毕业生按学校有关新机制管理工作执行(一年新机制)。
7.本院对科技人员实行业绩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科技项目经费数、行政兼职表现等。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8.本院鼓励科技人员承担、主持项目研发,并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与研发时间。本院教师可利用的实验室包括:(1)总院下属研发机构; (2)分院下属研发机构;
(3)校内各实验室。
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是学校编制的科技开发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科技项目开发,是学校面向工业界、联系企业的重要窗口,是国家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若干名专职研发人员(教学科研编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博士、博士后。
二、年龄:45岁以下。
三、工作岗位:所聘专职研发人员须同时兼顾以下两方面工作:
①项目组织:为学校进行科技项目、科技培训的组织。
②科研开发:主持、参与科技项目研发,承担科技开发任务。
四、工作要求:本院的特点是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大部分科技人员工作地点将常驻学校驻各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进行项目组织与研发,并兼任各驻外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行政职务。因此,要求所有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招聘部门、岗位:
研究院(中心)名称 岗位 专业要求
1 总部 项目组织、研发人员 工科各专业(重点:机电,计算机,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化工,食品与生物技术,工业设计等)
2 佛山研究院 副院长、项目经理 机电、信息、材料等
3 梅州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项目经理 机械、无机材料
4 阳江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项目经理 机械、材料、食品等
5 惠州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 电子制造、石油化工等
6 中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 机电、制造与装备等
7 云浮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机械、材料等
8 小榄工业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五金机械、食品等
9 揭阳工程技术研究院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材料、模具、化工等
10 新会技术创新中心 副主任或主任助理或项目经理 机械、化工等
11 河源技术创新中心 副主任或主任助理或项目经理 食品、电子、模具等
六、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2009.2.20~2009.5.30 报名、提交个人简历
可随时面试,并签订用人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名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北区科技园1号楼W303室)
联系人: 张帆
联系电话:020-87111298转612
E-mail: fanzhang@
八、相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09年9月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正式录用。
2.应聘材料可通过电邮、邮寄或亲自递交等方式提交,请自留资料底稿, 恕不退回, 合则约见面试与笔试。
3.应聘材料应标明应聘部门与岗位。
4.轮岗制度:本院对所有科技人员实行轮岗,即在院总部(广州)与分院(中心)之间实行轮岗、在分院(中心)之间实行轮岗。
5.待遇:学校工资+业绩提成。
6. 对博士毕业生按学校有关新机制管理工作执行(一年新机制)。
7.本院对科技人员实行业绩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科技项目经费数、行政兼职表现等。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8.本院鼓励科技人员承担、主持项目研发,并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与研发时间。本院教师可利用的实验室包括:(1)总院下属研发机构; (2)分院下属研发机构;
(3)校内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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