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屏山县关于选拔和引进中学教师的方案》的要求,决定今年选聘20名2009年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到我县屏山中学等八所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毕业院校为国家和省属重点高校; 二是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是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应在班级前列,没有补考课程,没有违法和不诚信行为或记录。 四是等级证书(英语学科专业4级或公共6级以上;其它学科英语达到规定取得学位证书水平。计算机水平达到规定取得学位证书水平。普通话二级乙等、语言学科二级甲等以上。) 二、选聘学校何学科及名额 屏山中学2名:数学 1,英语1; 新市中学4名:英语2,历史1,数学1; 中都中学4名:英语1,政治1,物理1,语文 1 ; 太平中学2名:英语2; 龙华中学1名:英语1; 福延中学1名:英语1; 楼东中学1名:数学 1; 新安中学5名:政治2,数学2,生物1。
三、选聘方法 (一)方式 1、组织专家到四川师范大学应聘点和宜宾学院应聘点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在四川师范大学应聘点和宜宾学院应聘点引进教师的学科和名额由县2009年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四川师范大学应聘点或宜宾学院应聘点的引进名额有空缺时,可以调剂使用。 4、采取面试,即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①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6分钟;②面试题3个,即两个公共知识题,一个专业知识题,其中,专业知识题由专家组相应学科的专家当场提问。③按学科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专家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按1:2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签约 根据专家的考核意见和应聘人员志愿,按选聘学校和学科,以成绩高低排出应聘人员的考核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提出聘用初步人选。报经县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通知应聘人员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则应聘人员中按选聘学校和学科,以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确定的引进人员在签约前需缴纳诚信金1000元。正式报到上班后退还所缴纳的全部诚信金;签约后,如引进的人员违约,则不再退还诚信金。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为:1、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屏山县后经素质测评、体检合格,方可聘用;2、最低服务年限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聘、报考脱产学习研究生,违约方交纳10000元的违约金;3、预分配期1年,预分配期满经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调整预分配学校,安置到其他缺编学校。 (三)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则提前在选聘点公布) 1、四川师范大学选聘点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0日下午; (2)面试时间:2009年3月11日。 2、宜宾学院选聘点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3日下午; (2)面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可以在8个学校对应的学科中报一至三所学校应聘。 (2)报名时应聘毕业生递交自荐书。 (3)报名时验交大学本科毕业合格的相关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验证后可交复印件);近期照片2张。 (4)应聘者旅差、生活费用自行解决,不收应聘者报名费和考核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屏山县人事局综合股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刘飞 王叔奇 何冰 联系电话:13989210384 0831-5722272
屏山县人事局 屏山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