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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广播电视局2009年公开招聘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简章 3月18日前报名 |
为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和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 一、招聘人数及开考比例 1、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男、女各1名。 2、招收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至少为1∶5,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出示相关证明),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或相当水平)。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165厘米以上;女156厘米以上。 5、五官端正,形象靓丽,身体健康。 6、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镜头形象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适应电视播音(主持)工作。 三、招聘方式 采取初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面试和试播等环节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初试和专业科目面试由区广播电视局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高校定点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18日。 2、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绵阳市涪城区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联系人:晏华邮编:621000 电话:0816-2263548传真:0816-2263011 3、高校定点报名:由区广播电视局会同区人事局到省内定点院校(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川师大电影电视学院、绵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定点报名,时间另行安排。 4、现场报名和定点报名时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2寸近期免冠半身标准照和5寸生活照各1张,也可提供音像资料。 5、网络报名:外地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348126142@。网址:ww***.cn[点击查看]。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广电局2009年播音员(主持人)招考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附所需证件和照片的电子文档一齐发送到指定邮箱。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考试费: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面试后,收取专业面试费80元。初试和公共科目笔试免收费用。 7、资格审查:由区广播电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定点报名者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的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审验)。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面试、试播等环节,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 (一)初试 报名者可在省内定点专业院校参加初试,也可于2009年3月21日上午8: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绵阳市涪城区广播电视局7楼参加初试。初试内容:自我介绍,朗读自备稿件,朗读指定稿件。初试结束后,于当日电话通知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名单。 (二)公共科目笔试 1.初试结束后,初试合格人员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8:00-9:00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涪城区广播电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于当日10:00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为一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新闻写作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09年3月26日在涪城区广电局大门口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专业科目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1:5——1:8的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具体确定面试比例,如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下,则面试比例为1:5,如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则面试比例为1:8)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科目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朗读指定稿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特长展示,模拟主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播 专业科目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与试播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播名单。试播按播音员要求录像播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试播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等额递补。 七、考核 涪城区人事局和涪城区广播电视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招聘单位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和区纪委、区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7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公示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按管理权限到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拟聘人员为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2009年7月10日前)。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正式聘用人员须签订最低5年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2266697(区人事局) 0816-2263548(区广电局) 监督电话:0816-2240345(区监察局) 十一、本简章由涪城区人事局、涪城区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绵阳市涪城区广播电视局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