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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总工会拟考聘2名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专业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写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不提供住宿;
因违法违纪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犯罪判刑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6日至12日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总工会办公室(广安市委办公大楼702室)
(三)咨询电话:0826-2334433
(四)报名办法:均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获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广安市总工会考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议成绩占40%。笔试、面试及折合总成绩均在市总工会办公室门口张榜公示。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机关应用文写作及申论。
2、笔试时间:2009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广安市总工会培训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二)面试
按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09年3月16日上午8:30入场;
面试地点:广安市总工会。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聘用
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前两名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替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广安市总工会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