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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确保教学工作需要,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专业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共48名。按湘人发[2005]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及名额:(见附表计划)
二、公开招聘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方向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我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实验技术工作;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
5、专业对口。
三、公开招聘教师的程序:
1、发布人才需求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和本院网站向社会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2、参加人才招聘会。
3、收集资料。
4、报名:
①报名时间:2009年3月10日-4月30日17点止。
②报名地点:湘南学院人事处
③报名时所带资料: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以上均需同时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试教前提前5-7天,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到我院报到,报到后,学校组织应聘人员统一开会)。
5、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纪委、监察和相关系部对求职者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查,经学院党委审批后,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6、试讲: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 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试讲内容与本人所选专业相关,由学校统一选题,试讲时间为20分钟。
7、体检:根据试讲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8、计算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名单。
9、公示结果:由校党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10、签订聘用合同:由湘南学院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四、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求: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严格程序。
3、控制职数,优化结构,按岗聘用。
4、由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735-2653032(唐老师) 2653035(曾老师)
湘南学院2009年度招聘教师计划.doc
湘 南 学 院
二00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