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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槐荫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槐荫区教育系统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组织原则及方法
由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教育局抽调专人,全程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75名。具体专业如下:语文17、数学15、英语9、音乐7、美术9、体育5、计算机5、幼教4、历史1、生物1、地理1、物理1。
三、报考条件
1、2006、2007、2008、200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且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2、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幼教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是济南市户口(生源);
历史、生物、地理、物理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4、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四、报考方式和时间
(一)音乐学科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2日(周四)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槐荫区青少年宫,地址:济南市经六路251号。
(二)其它学科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5日(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西口路南,山东省畜牧局东邻。
(三)携带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等证件的原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一份;
2、省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要提供证件或证明;
3、担任校内职务的要提供学校证明;
4、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06、2007、2008年毕业生要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6、证件和证明按以下顺序排列并钉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非师范)、身份证、荣誉称号证书(或证明)、校内职务证明、毕业证(2006、2007、2008年毕业生)、报到证(2006、2007、2008年毕业生)、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报名费100元。
(四)联系电话:0531-81255678、0531-81255676
(五)具体办法是:
报名前填好“槐荫区2009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济南槐荫人事人才网站http//ww***com[点击查看]或济南槐荫教育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报名时提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编号,要求填写内容真实。
(六)资格审查:
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交费并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学科,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含答辩)。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笔试时间:2009年3月22日(周日)上午9:00—10:30
成绩公布:招聘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说课对象。笔试成绩和说课人员名单于3月25日在报名地点、槐荫教育网站和槐荫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2、说课(含答辩)
时间:2009年3月29日(周日)
说课按不同专业,历史、生物、地理、物理专业以初二教材为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美术、体育、计算机专业以小学四年级教材为内容,幼教专业以幼儿园大班教材为内容,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美术、计算机增加相应技能测试。
答辩以抽签方式抽题在规定时间内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
说课及答辩评分方法:
答辩及说课满分100分,说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当场评分。
具体说课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在说课通知书上注明。
3、音乐学科考核办法:
音乐学科考核按照先专业素质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由自弹自唱(钢琴)和专业主项考试组成,专业主项考试(钢琴除外)所需乐器自备,将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再安排说课。
4、总成绩计算: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说课(含答辩)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音乐学科在笔试后按专业素质测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招聘学科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和网上公布。
5、体检考核:
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招聘专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报名地点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
六、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转正定级,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咨询电话:81255676、81255678
监督电话:8758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