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2009年小学专任教师招考简章
潍坊市奎文区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正式在编小学专任教师50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范围
2009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下同);2008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待就业毕业生。
二、招录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特殊教育专业职位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适用于小学教学的教师资格。
三、招录办法
招考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区监察局组成招考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选的形式,分两场次组织实施。考选过程由奎文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具体安排如下:
|
第一场次
|
第二场次
|
职位设置
|
数学:5 语文:7 英语:8
|
数学:5 语文:9 英语:7
音乐:2 体育:3 美术:2
信息技术:1 特殊教育:1
|
报名
|
时间
|
3月12日
|
3月26日-27日
|
地点
|
山师大供需见面会报名处(长清校区)
|
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政工科
|
考选
|
时间
|
面试(初试)
|
面试(复试)
|
笔试:3月28日
面试:3月29日
|
3月12日13:30
|
3月13日
|
地点
|
山师大长清校区
B区教学楼115、117、119、201室
|
山师大
校本部
|
潍坊日向友好学校
|
体检、考核
|
3月14日 地点另行通知
|
3月31日 地点另行通知
|
报名处
联系电话
|
13589053586
|
0536-8226377
|
(一)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形不成3:1比例的,招考计划相应缩减或取消,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水平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08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主要考察从事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综合知识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基本分数线(由招考工作组确定)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因受场地制约,第一场次考选不安排笔试。
(三)面试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音乐、体育、美术、微机专业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
第一场次的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根据初试成绩,按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基本分数线(由招考工作组确定)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其他具体事宜,根据考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和确定入围人员
各项成绩的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乘以50%计入总成绩;增加技能测试的职位,技能测试成绩乘以20%计入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的。第一场次面试复试成绩相同的,取初试成绩较高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优先录用)。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核范围。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各场次考选工作安排组织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考工作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及其它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奎文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录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原则,安排到区内各学校工作,并按《奎文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规定与工作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国办教师有关待遇。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6-8226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监督电话:0536-8221259;0536-8212197;0536-8261312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