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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2009年聘用新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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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阅读次数:(16) 更新时间:(2009-3-11 16:34:58) |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2009年聘用新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县2009年聘用新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 聘用总指标为80名,其中聘用高中阶段教师40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20名。 具体的学科教师聘用计划见《江华县2009年聘用新教师计划表》。 二、聘用新教师的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专业知识扎实、有献身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 2、高中、初中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是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服装、电子和模具等五个紧缺学科的第一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3、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专科及其以上毕业,且是本县籍的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本县籍毕业生是指原以江华瑶族自治县籍户口参加中考或高考考上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同时应聘小学英语、音乐和美术等三个专业学科教师的必须是对应专业的毕业生,应聘小学初等教育专业学科教师的不限专业。 4、具有相应学段或高一级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聘用办法及程序安排 采取组织毕业生到江华进行专业文化考试和课堂试教(含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文化考试成绩占总分的40%,试教成绩占总分的60%。通过考试和试教,不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予聘用。 1、发布信息:给省内高等院校和在县内外发布聘用信息; 2、组织报名:毕业生根据我县各学段的聘用计划,自愿报名。应试者只能报考本人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不能转科报考。报名时必须上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的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户籍证(仅限本县籍毕业生),否则不予报名。 报名时间:4月13日,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3、组织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占总分的40%。 (1)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本人所学专业对应学科的现行普通高中教材; (2)报考小学英语、音乐和美术等三个专业学科教师的考试内容为对应专业学科的初中和小学教材,报考小学初等教育专业学科教师的考试内容为现行初中和小学两个学段的语文、数学教材,且语文、数学各占文化考试的50%。 (3)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的本县籍毕业生在文化考试中直接加5分计入折算前的考试成绩。本县籍毕业生是指原以江华瑶族自治县籍户口参加高考考上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4)考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江华一中科技楼多媒体报告厅。 文化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4、组织课堂试教:试教成绩占总分的60%。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名额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选。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标准的,则全部参加试教。 (2)试教内容: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的试教内容为现行对应学科的普通高中教材,报考小学英语、音乐和美术等三个专业学科教师的试教内容为对应学科的现行小学教材,报考小学初等教育专业学科教师的试教内容为现行小学的语文或数学教材(由应试者任选一科)。 (3)试教时间:4月16日-17日,地点待定。 试教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5、确定聘用对象:根据应试者的考试、试教成绩,由聘用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聘名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拟定为聘用对象,经聘用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与聘用对象签定就业协议。 职业中专的服装(营销方向)、电子(品检方向)、模具等三个专业教师的聘用不进行文化考试,通过试教直接择优聘用。 如果第一批聘用没有录满计划,则根据实际需要, 按上述办法和程序组织第二批聘用。 四、聘用的新教师身份和待遇 1、被聘用的新教师,正式入编,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属正式国家教师,享受现有正式教师的同等待遇。 2、被聘用的新教师,工资从2009年8月份起发放。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一经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双方都不能悔约。否则需要缴纳违约金壹万元。 2、被我县聘用的新教师工作三年以内不能报考研究生和工作五年以内不能异县调动,否则不予其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和不接转人事档案关系。 3、新教师聘用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应学段的缺编学校工作,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予聘用,按应聘者悔约处理。 未尽事宜见《江华瑶族自治县2009年聘用新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江华瑶族自治县2009年聘用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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