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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全职,发布于2009-03-12)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深圳
  • 职位:2009招聘
  • 信息来源:山东大学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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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财政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4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只受理现场报名:
  1、时间:2009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2、地点:龙岗区财政大楼502室。
  3、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初审的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报名表。
  4、报名要求:(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3)最高年龄30岁指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的。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历验证证明)、婚姻状况: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民政局开证明),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证明),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属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失业证。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于3月20日工作时间在区人才流动中心考务部(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310室)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单领取准考证,并缴交考务费100元。
  四、笔试
  时间:2009年3月23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将在3月24日龙岗政府在线(ww***.cn[点击查看])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区财政局和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分数高低排序,按雇用名额确定体检人员,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确定体检人员,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区财政局综合进行考核,确定最终拟雇用人员。
  七、雇用公示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ww***.cn[点击查看])网上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财政局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九、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雇员的有关工资待遇参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
  (咨询电话:28922266 28922161)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二○○九年三月九日

 

发布时间:2009-3-12 8:56:26   阅读次数:
  来源:公考网   编辑: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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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止,奋斗不息。 -- 卡莱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