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隶属: |
单位联系人:李碧东 |
联系电话:08722236015 |
传真: |
信箱:gdrs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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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单位邮政编码: |
单位经济类型:国有经济 |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
总需求人数:4 |
信息登记时间:2009-03-12 |
信息审核时间:2009-03-12 |
信息有效时间:2009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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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理州人事局批准,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理电视台考核招聘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2名;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考核招聘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机关、事(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的也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 (2)取得全国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2年以上; (4)获得省级以上播音(主持)政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体健康。报考大理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要求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报考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岗位的,身高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可同时报考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2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在报名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代表个人播音(主持)水平的录音(报考电台播音主持岗位)、录像(报考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资料2件和本人4张1寸正面免冠近照至现场报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2年以上的,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报名时填写《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网上报名:报考人在报名期限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按照有关提示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报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考核时交验原件),代表报考人播音(主持)水平的录音(报考电台播音主持岗位)、录像(报考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资料2件和本人4张1寸正面免冠近照,在报名期限内邮寄至:大理市兴盛北路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人事科科。 2、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6日至4月15日 3、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招考办(大理市兴盛北路大理州广播电视中心5楼州广电局人事科)。 (2)网上报名邮箱:gdrsxx@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招考办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参加考核的地点和具体时间。拟招聘岗位数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5的岗位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业务初试、业务复试和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初试、业务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其中业务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业务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业务初试。根据报考人报名时提交的音、像资料,并采取面试的方式,对报考人的普通话水平、形象、气质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初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业务复试人选。报考人业务初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业务复试的人选。 因招聘岗位数与业务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在确定进入业务复试人选时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2、业务复试。通过实作的方式,考核报考人报考岗位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和实作能力,重点考核报考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业务复试合格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报考人业务复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因招聘岗位数与业务复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在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时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综合考核。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报考人履行岗位的素质、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4、确定拟聘推荐人选。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的业务初试、业务复试与综合考核成绩之和,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推荐人选。 报考人综合考核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含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推荐人选。 5、组织考察。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报考人考核、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提出拟聘人选建议。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为拟聘推荐人选达不到拟聘岗位要求的,该岗位按空缺处理。 6、确定拟聘人选。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党组根据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选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四)健康检查 聘用人选按照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是否从业务初试、业务复试与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人选中递补,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党组决定。 (五)公示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决定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考时具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身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作调动手续;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根据州宣发[2004]70号、州编委[2009]9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大理电视台招聘人员作为特殊专业人才,按照"老人老办法"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报州人事局批准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招聘人员,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和规定报州人事局批准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被招聘人员属于工作调动的,可连续计算工龄。属于新聘用的,实行试用期一年。 (三)通过考核招聘调入或新聘用人员,从调入或聘用之日起,工作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否则一律按解聘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核和考察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与本人联系的方式。按照报考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体检通知等,或报考人接到考核、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代表个人播音(主持)水平的音、像资料等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业务初试、业务复试和综合考核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来人或电话咨询大理州广播电视事业局招考办。 联系人:李碧东 联系电话:0872-223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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