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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热爱精神文明建设事业。
2、学历: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文秘专业毕业,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
4、厦门岛内有固定住所。
二、工作任务:
1、拟定研究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2、编辑《文明厦门》简报,完成有关信息工作;
3、开展研究会建设有关工作;
4、组织研究会调研等有关活动;
5、完成市委文明办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工资待遇:
参照市直机关非在编雇用人员“辅助管理岗位”待遇,年薪合计3.4万元。
联系方式:请符合要求的有意者投简历至chen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