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营口市人事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营口市人事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营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在市公安局所属基层单位从事网络信息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公安职业道德;2、品质优良、作风正派、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3、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毕业。专业范围确定以《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五官及身体无明显的疤痕特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于3月18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报名。市人事局、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3月21日参加由市人事局、公安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考核与公示。
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公示3天。
三、管理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胜任岗位工作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并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人事局2998268;公安局2655375、2655255。
营口市人事局 营口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