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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楼服务员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管字[2007]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招聘岗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服务员
三、招聘条件:
1、自然条件:年龄17至20周岁,女性。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视力(裸视)1.0以上。
2、综合素质:具有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思维敏捷,口齿清楚,熟练使用普通话,有一定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组织纪律性强,热爱服务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待所与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档案委托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管理和使用按有关法规规章执行。
2、工资和相关补贴,参照同期同行业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3、合同期的"五保一金"(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划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服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缴纳。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州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3、报名资料:照片3张;身份证、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学校证明)
4、面试目测时间:2009年4月26日
5、面试目测地点:待定
6、面试目测内容:本人作3分钟自我介绍
7、复试比例:3:1即组织30人复试
8、复试时间:2009年5月(具体时间待定)
9、复试内容:(待通知)
10、复试考官: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及其他相关同志。
11、体检时间:5月(具体时间待定)
12、办理录用手续:经复试、政审、体检合格者,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待所与省人才中心直接办理录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