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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
2009年度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一、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数 量 |
性 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教员 |
11 |
不限 |
硕研以上 |
计算机应用 |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人才。
三、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符合我校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3、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体格检查标准;
4、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初、中、高级岗位的最高年龄分别为35、40、45周岁。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并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适当发放奖金。
五、社会保障
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河南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在我校工作期间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和差旅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程序
1、报名
填写相关报名表格,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奖励证书;社会流动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履历表、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婚育证明等。
2、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3、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视情况采取面试、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技能。
4、政审和体检
对测试合格的人员要进行政审和体检。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部队接受地方大学生的政审条件,社会流动人才按照征兵的政审条件进行政审。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军队医疗单位进行。
5、建立聘用关系
根据测试、政审和体检等结果,在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0371)81638745 13838303328 王老师 (0371)81638704 13598065358 酷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