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浙江师范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浙江师范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9年宁海县再次在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 |||
(阅读:1065 次) 添加时间:2009-3-18 9:45:37 | |||
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精神和本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再次在2009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7名。其中:中学教师8名(含普高、职高、初中);小学教师45名;职高专业课教师4名。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等要求详见《招聘指标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省内外生源(户籍)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浙江省内师范院校(宁海县生源为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全国师范院校)和列入教育部属及“211工程”师范院校(见附件)2009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小学体育限招宁海县生源毕业生;非师范院校教育类专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宁海籍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省外高校须第一批次录取,省内高校必须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包括大学期间转为师范类宁海籍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宁波大学五年制小教大专应届毕业生;省内生源(户籍)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高职类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报职高对口专业)。 2、职高机械专业为2009年应届全日制机械类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毕业生)。 3、2009年应届全日制重点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与报考专业对口,非师范类机械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 5、县外生源报考者愿意在宁海从教服务8年以上。县内生源须服务5年以上。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具体办法:报考者登录宁海县人事局人事人才信息网,根据招聘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选择职位(仅填写报名表不选择职位无效)。每人限报专业对口的学科,多报的职位无效。期间,不作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结束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二)初审结果查询并再次报名 (三)复审结果查询及缴费确认 1、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3、根据有关规定,每位考生必须缴纳40元考务费。 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四)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从 (五)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 面试形式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说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逻辑层次、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 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后,余下人员在中学、小学同一学科内,如有指标不足职位,可在体检前按本人报名时的意愿作相应调剂,指标额满为止。 (六)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按各拟招职位指标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体检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淘汰后职位空缺不予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各拟招聘职位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1、在报考中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2、参与“***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限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况。 新聘用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批次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4-65259627、65259628、65259611 监督电话:0574-65566610、65259610、65259620 (九)本公告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事局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附件:1、招聘指标一览表 2、教育部属和“211工程”师范大学名单 |
|||
附件名称:附件1、2 | 文章出处:浙江师范大学就业指导办公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