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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树仁特色学校招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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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阅读次数:(6) 更新时间:(2009-3-20 11: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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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特色教育道路,经研究,决定面向怀化学院各系公开招聘各科教师1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我校人力资源部工作小组的负责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择业期内未被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07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特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相应招聘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标准(语文、英语、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应聘英语学科的人员英语达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任课教师实行聘任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和试教(说课)环节。 3、面试和试教(说课):面试与试教(说课)的具体要求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责任自负。面试和试教(说课)合并进行,总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所有学科的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说课)成绩按照3:7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时按面试试教(说课)成绩高低确定。 5、录取聘用:按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先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录取,由聘用学校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3年内不得调离本区;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学校不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七、其他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录取资格。 2、另招聘:招生专干(面议) 咨询电话:0745-2363123 (办) 13787549229(侯主任) 15115117097(彭老师) 怀化市崇文人才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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