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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包括社会学和民商法学) 作者:就业办 发布时间:09/03/20 点击率:0 |
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基本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精深,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五)年龄要求:按人事厅文件规定执行,从严掌握; (六)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经省人事厅备案后,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滨州医学院网及有关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者均应向我校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在校期间的主要成绩和表现、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0日。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科研水平等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 (四)笔试、面试。硕士学位人员参加笔试,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只参加面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操作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本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联系电话:0535—6913056 E-mail:byrsc@ 联系人:武老师 滨州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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