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交响乐团拟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拟招聘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小号、圆号、长号等八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演奏员7名。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海外学历。个别艺术水平较好、演奏能力较强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3)专业条件。符合聘用演奏员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品貌端正,身高男不低于170厘米,女不低于160厘米。 (5)年龄条件。不超过35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有知名专家推荐、党员、先进个人、优等生优先录用。 五、福利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盖有当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个人详细艺术简历,也可通过电话和邮寄相关材料等方式,到招聘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总政歌剧团文职人员应聘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报名费100元。 七、招聘考试。按照面试、专业考试、文化理论考试、专家评审四个步骤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八、报名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歌剧团政治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68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309708、66309707 联 系 人:刘秦陇 王 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