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隶属: |
单位联系人:陈宏 |
联系电话:159456545 |
传真: |
信箱:chenhong3177@ |
单位主页: |
单位地区: |
单位地址: |
单位邮政编码: |
单位经济类型:国有经济 |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
总需求人数:4 |
信息登记时间:2009-03-23 |
信息审核时间:2009-03-23 |
信息有效时间:2009年5月 |
|
黑龙江省嫩江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准备在大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当中招聘电视节目主持人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所招电视节目主持人原则上是学节目主持专业的,男、女各两名,最好是有学习电视编导、节目策划等学习和实践经历的。 2、年龄要求。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其它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品行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招聘的办法 1、初步面试。在相应院校与有意应聘的学生见面,经过初步面试确定入围人选八名,收集相关个人资料带回经县领导把关后确定四名试镜人选,到我台试镜一个月,试镜期间,一个月发给1000元生活补助费用。通过试镜得到社会各届良好反映的将履行留任的相关手续。 2、察看资料。我们将在相关院校就业指导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有意应聘者请按规定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此次无法面试,也可把自己推介材料、照片及相关工作照通过网络传到指定信箱,察看资料后再决定是否到本台来试镜。 3、联系方式。联系人:陈 宏;联系电话:159456545信箱:chenhong3177@。 三、相应待遇 1、财政编制。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我台电视节目主持人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财政全额开支待遇,成为我台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签定合同。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我台电视节目主持人后,根据个人意愿,可享受高薪待遇(不享受财政编制待遇),以续签合同聘用方式进行工作。合同签定一次为三年。每月工资3000元人民币。 3、试用方式。无论财政编制还是高薪聘用,所确定的人选,均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无任何不良反映的,履行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内开90%的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