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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0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人员33名,人员招聘后安排到宁德中心城区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已就业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宁德市范围(指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本市生源在市外中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6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一楼。。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6张。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1日上午考生到交警支队政治处领取准考证,下午15:00-17:00进行笔试。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交警支队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共面试二道题,考生思考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视参加面试考生数量,临时随机抽签分组面试。面试评委临时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4月8-9日,进入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工作安排在4月10-13日,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见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蕉城在线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3、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两个月,不合格的辞退。
6、待遇:工资总额1300元/月;含基本工资、出勤补贴、社会保险(工伤、失业、医疗、养老、生育保险);食宿自理。
5、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联系电话:市交警支队 2963510。
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