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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法学学科。
职位:师资博士后3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于重要刊物(第二作者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请按要求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中山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需本人签名)1份
(请从ww***.cn[点击查看]下载);
(二)个人学术简历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四)任现职以来或应聘前3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1份;
(五)两名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函;
(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
(七)最好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书面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法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25日;
(二)程序: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相关程序进行。
六、聘后管理
师资博士后应聘者通过审批后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书,办理进站手续。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潘蓉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E-mail:lpspr@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